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群體與個人

群體與個人                                 28.06.2016

從我自己說起:我從小就不是個喜歡「團體」的人,雖然,我在團體中,基本上還算是個人緣不錯的人。譬如,國小到高中我向來會當選為班級模範生(我看起來是乖乖牌^^);或者,明明五音不全,卻還會在班級歌唱排名中被票選為第三名(真的是拗很大!)。

不喜歡「團體」,倒不是我排斥團體中的人。比較是,我不喜歡群體訂定的統一規範,不喜歡被要求跟別人一樣。簡言之:我是個喜歡「特立獨行」的人。你們想要怎麼樣都可以,但是可別叫我非得跟妳們一樣。

我就是這樣長大的。所以,討厭學校的制服規範!討厭學校對頭髮的規定!討厭和全班一起去參加聯誼!討厭班級一起跳啦啦隊舞要穿迷你裙和紅絲襪!

如果我在MOMO的班上,他一定會很討厭我!

他是個喜歡團體的人!喜歡大家一起同樂!喜歡大家high在一起!喜歡全班都能夠一起去畢旅!喜歡三個年級的數理資優班學生都能很投入他們所舉辦的傳統十三盃比賽中。

我跟他說:我們是不是該學習去尊重不同的人的取向?你喜歡十三盃,我不會反對你舉辦;但我若不喜歡十三盃,為什麼你要我一定要投入?你想要去畢旅,我不會阻止你;但若我不去,你是不是也不要生我的氣,覺得我很掃大家的興?


但是,這篇文章最終要說的不是我和MOMO的故事。只是想說:我們常常需要去區分個人旨趣與團體趨向:一個(群)覺得某項事物很棒很好很有用很重要的人(們),那妳(們)自己就大力盡力努力用力去追求。我尊重你(們),也覺得這件事應該就要停在此(若妳(們)可以說服我它很棒真的很重要,也許我就慢慢也會有同感。但是,那需要時間,也逼迫不得)。可是很多人卻往往很容易越過界線一步:希望透過規定,讓大家一起來做他(們)想要或覺得重要的事。這不是很奇怪嗎?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沒有比較好

沒有比較好                                     12.06.2016

媒體上的影片播了一遍又一遍:她聲調高亢,帶著憤怒,咄咄逼人。

然後,一堆的撻伐尾隨其後:
「網友揚言要到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的辦公室撒冥紙,其他成員稍早離開辦公室時也遭人肉身擋車                        〜聯合新聞網2016.06.11

「洪宅前的抗議人士動作不斷,繼清晨有人丟雞蛋,下午又有民眾拿雨傘戳門大呼「出來面對」          〜中時電子報2016.06.11


以善養善,以惡養惡。
我們沒有更正義一些,如果我們也用同樣的態度去回應這世界所存在的憤怒。更何況,這憤怒還是在這個社會中被滋養長大的。


2016年5月29日 星期日

五年前與後

五年前與後                                   30.05.2016

真的就還清楚記得那時候坐在二樓閱讀區書寫信件時的情景。那時候,那個就要從幼稚園畢業準備進入小學的阿諾已經甜甜入夢,而我和把拔就在信紙留下了我們想要跟五年後的他說的話。

五年對一個處在發育成長的孩子來說,會是一段重要的過程;而五年間會有的變化,也絕不是當年我寫信時所能懷想的誰會想到那個小孩後來竟然學起了大提琴,熱衷踢了很長一陣子的足球,甚或後來轉戰網球,開始在教練的帶領下四處參加比賽?誰會知道這五年裡他開始長出更鮮明的性格,有時候會控制不了脾氣,也學了幾句粗話,但大多數的時候,他那純稚善良的內裡還是個性的主調?

這些種種,都不是我能預見的。也因此,坐在燈下寫信的我,只是想著要讓他知道,當他五年級拆開信時回頭去看,那時候的他是個什麼模樣。而在這個變化快速的成長階段裡,對我來說,記得那時的模樣,是一件何等重要的事啊!

於是我寫了這樣的內容:
親愛的NONO,還記得五年前你說捨不得畢業嗎?還記得你被馬蓋先的影集嚇得夜裡總要跑來與我一起睡嗎?也還記得當知道媽咪肚子裡沒有小baby時,你哭了一回又一回嗎?五年的時間竟那樣快的就過去了!但我相信,你還是那個天真善良的小孩。^^

為了拆開這封被封存在酒甕中的信,五年後我們真的被邀請回到了幼稚園。老師們都還青春,所長奶奶也健在如故。只是,這些重聚首的孩子們大半都變了樣:抽長的、變胖的、戴上眼鏡的、留了長髮的對照著幼稚園時的照片,我們只能在現有的輪廓中尋找辨認的蛛絲馬跡。

那天早上的相聚,老師們有一段時間把孩子們帶走了。回來時,他們手上也各帶了一封回信。阿諾的信寫得四平八穩,但就是他的心情了:

親愛的爸媽:從我來到這個世界上到現在,我從沒聽過你們的抱怨。你們為我無私的奉獻,細心努力的照顧,讓我獲得充足的養分。現在,我逐漸成為一棵小樹,努力的成長。謝謝你當我的陽光和雨水,成為我的依靠!



2016年5月1日 星期日

雨落在身後

雨落在身後-1                                             01.05.2016                           

摸黑回到家已經12:30
梳洗過後靜靜躺在床上,
雨聲始落。
感謝老天爺的照顧!!

雨落在身後-2                                              02.05.2016

對老天爺感謝的心情那樣深,因為那是特別的一天。
06:45的鬧鐘響起,我才睜開眼。相對於後來獲悉幾個碩博學生的緊張失眠或凌晨即起,我竟安睡了一晚(也許因為太疲倦了。白天在辦公室待了一天,晚上又和學生一起帶著德國教授Bernhard去紙教堂和夜市。許久未真正操練的德文字詞之搜尋與組織,必然讓我耗費許多腦力吧!)。

這是一年一度研討會的日子。

也難怪他們要失眠了,因為為了籌辦這個大型的活動,他們投入了不知多少的時間與精力。雖然外人眼中所見也不過是一天的開幕閉幕與演講和發表,但是籌備會議的種種細節與前製作業,絕對是「台下十年工,台上一分鐘」的寫照。

那一整天,我主持了開場與閉幕,完成了我的「英文主持處女秀」;午餐與茶敘的時間與國內外的來賓們招呼寒暄;敲定了六月的校外專家來幫忙進行課程改革座談;與系上老師針對系務交換了意見;中間偷空進辦公室花了20分鐘趕上本月的最後一篇BLOG發文截止日;晚上結束晚宴送回客人已經近八點了。

被原先答應載我去高鐵站的學生放了鴿子,我坐在夜幕低垂的階梯上等校車。忍不住,對自己微笑起來:「好樣的!竟然就把這一整天給過完了!」

校車之後接高鐵轉捷運換火車騎機車回到家。那個已經精疲力竭的身心,老天爺沒再加以絲毫淒風苦雨。於是你就會知道,我有多感謝,那落在身後的雨!



2016年4月30日 星期六

風格大不同

風格大不同                     30.04.2016

源於很棒的初衷每個老師舞蹈風格迥異,都是學習對象因此,舞蹈教室的老師決定邀請不同的老師來開課。

初始時,我抱持有點沮喪的心情。不是說,「曾經滄海難為水」?經歷過A老師的舞蹈課後,我一心一意只想跟著她學習。也因此,面對不同老師來開課,我多少感到有些失落。

可是,就是想上課嘛!!A老師不來開課,並不意味著我的舞蹈學習就要暫止。所以,還是乖乖的上了一期又一期的課。

結論是:果然老師舞蹈風格大不同。A老師的身體,充滿著絕對的動能,展現了FLAMENCO力與美的結合;B老師的舞蹈有一種隨性,跳起來不需要太用力,但卻讓身體展現出素樸的樣貌;而C老師的舞蹈則帶著芭蕾舞的優雅感,柔美中有種沈靜,身體的力量自然而然融在舉動中。

我真是大開眼界啊!但差異不僅展現在舞蹈風格上,還在她們的教學方法上。

A老師向來在我心中是「過動兒」。兩個小時的課,第一個小時是紮實的技巧磨練,第二個小時才進入正式的舞蹈學習。通常她只稍稍讓我們中間有一點時間喝口水喘口氣,其他時間都是用盡力氣的「操練」。甚且,她往往忘卻下課時間已至而欲罷不能。每次上完課後,兩個小時流掉的汗足以濕透衣衫和毛巾;B老師的教學很專注在個別動作的糾正上,她會繞到你身後或站在你身旁,看著你的腳步是不是精確踏在拍點上。她也常常讓我們針對某些踩腳動作各自演示,以確認我們不會在濫竽充數中把複雜的腳步隨意混過去。她喜歡用譬喻的方式引領我們去感受動作的內涵,她也會直接唱出歌曲指出動作的落點所在;至於C老師,還是那兩個字:「優雅」。她通常帶著大家做完一套標準的鬆弛操後,就直接進入舞序的練習。她會悉心糾正每個人的姿態,卻完全沒有把大家的名字記起來的意圖。整個上課的過程是如此優雅,以致上完課後,我的毛巾只擦過一次汗。而老師上課時間不多不少,總剛好抓在開始與結束時。


這種風格迥異的舞蹈與教學體驗,我,開始樂在其中。

2016年4月22日 星期五

老狗學新戲

老狗學新戲                                         23.04.2016

老狗,說的當然是我(不過,雖然這五年習舞不斷,可我總還覺得自己在這門技藝上常常還像是新手般,有很多很多需要學習與琢磨之處。因此,在某一個意義下,其實也還只算初生之犢^^)。

至於新戲,則是:披肩舞。

除了強勁有力的腳與剛柔並濟的手之外,披肩、響板、柺杖是Flamenco舞蹈中用來增加變化的幾種道具。

猶記幾年前第一次接觸柺杖舞時,我那原本已經顯得左支右絀的手腳因為柺杖的加入更是處在手忙腳亂的狀態中。柺杖究竟要與手腳一起落在同一個拍點上,或是正好各自分開前後搭配,又或者前面搭在一起即刻又得分開,這種種變化對我來說真的是莫大的挑戰,也因此每週去上課時總帶著一種如臨大敵的心情。但是,永遠是那句老話:「勤能補拙」。再大的困難,都可以用再慢的速度、再多的練習來克服。

經歷過柺杖的折磨後,這次聽聞要學習披肩時,我心裡隱隱然開心著,想像若克服了這新玩意,好像自己又可以再往前一小步。

熱心的朋友除了攜來披肩借我外,還幫我張羅了一雙鞋。我狐疑著:「我原就有舞鞋了呀?」原來差別在:我的舞鞋用的是扣環,要跳披肩舞可得穿著綁帶的鞋,以免披肩在甩動時被卡住。

上了兩堂課,迥異之前如臨大敵的心情,我竟覺得歡欣異常。不是多會甩動披肩(畢竟,初次接觸的我總還是不小心就把優美的披肩甩成像一條垂掛的浴巾><…,而是感受到這新把戲的新鮮與有趣。那披肩的加入,讓整個舞蹈有了一種活潑的姿態,且多了一種玩樂的性質(K看到我練習時評語說:這好像在舞龍舞獅!!^^)。我因此期待著在越過披肩之後,等著向我想像中應該更加艱難的響板前進。

所以結尾呼應一下題目吧:老狗學新戲,快樂如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