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 星期六

想要留下來

想要留下來                                         18.07.2016

不像同行的老師和學生Hsuan這幾年以印度為研究主題、去年和學生停留印度一個月,帶著他們去到河濱學校進行海外實習、幾年前帶領學生前去加爾各答進行華語教學志工;AlmaDora去年在河濱學校實習過一個月,今年要來把他們在河濱的感動推廣給印度的老師;毛哥去過塔霸華人社區當過志工,今年他和妤妹則踏上AlmaDora的路程,充滿期待的也將在河濱展開他們的海外實習之旅─他們與這塊土地或已有牽連,或即將開展深度的關係,我作為一個「半調子」的海外督導老師,實際上對這塊土地完全沒任何有情感上的牽繫,以致於當聽他們像老手般細訴印度經驗,或當他們觸景生情思緒泉湧情感與眼淚都真誠流露時,我真的是帶著好新奇與珍賞的眼睛看著他們。

而與我同行的NONO之所以前來,更有種被趕鴨子上架的感覺:誰教父母雙方今年竟然不約而同,先後且重疊一週的因有公務需要前來印度,他就只好跟著我這個要待兩個星期的媽媽先來了。

這個小孩才從被招待的四星級飯店與每餐海陸滿席的泉州離開一天,踏上印度後,迎接他的是更為嘈雜、擁擠的街道,並且還住進了一家有幾隻小蟑螂穿梭的旅館(雖然這家旅館我們只住了一晚,但旅館中眾多不懂英文卻顯得很是友善的服務生竟讓他捨不得更換)。可是,來了幾天,Alma問他喜歡印度嗎?他竟毫不猶豫的說:「喜歡!」「是喜歡這裡的食物?人?還是我們?」提問的Alma緊追不捨。NO的答案是:「都有!」。

廈門與泉州的景致與台灣差異不大,對他來說顯得無聊;至於食宿的奢華,對於幾乎接近茹素的他來說,也不過是浮華之物。然面對印度的種種差異、不解、迷惑,反而讓他覺得新奇又有趣;而更吸引他的則是我們探訪河濱學校時所目睹的課室現場。

校車風塵僕僕的開進學校時,我們已經在印度路上「遊逛」了45分鐘。一路上,車況慢慢由複雜混亂趨於有序,路邊也有較多清道夫的身影,使得街道顯得較為乾淨。穿過了一小片崎嶇不平的郊區小路後,河濱學校門口校車與轎車排列,我們被老師們的有禮微笑所迎接。

其他河濱的種種就不在話下了,要說的是我們去到的兩個現場:二到七年級的朝會與七年的科學課。

NONO原來對朝會的印象並不好,雖然前面有兩位學生主持,雖然他完全聽不懂內容,但現場老師的「出口」介入方式,讓他覺得很不舒服。他在我耳邊唸到:「怎麼不讓學生把話講完?」

但去到了七年級的教室,他所見的完全是另一種,或也許才真的是河濱課堂上的真正景象:一男一女兩個學生主持了一整堂有關地心引力的課程。他們帶領活動、提出問題、介紹影片、整理結論;團坐地上或靠牆小椅子上的學生們針對每一個問題熱切舉手分享、發言、做筆記;而一旁的兩位老師只在極偶爾的情況下拋出問題幫忙澄清。這種學習樣貌,他在台灣未曾經歷。


以致,當我開玩笑的詢問河濱學校的「管家」媽媽Nielu有沒有寄宿配備時,大家問他想要待多久,他竟說:「我想留下來!!」。

指甲的掐痕

指甲的掐痕                                      17.07.2016

遠遠看見他們時,我那有過多次印度經驗的同事就已顯出憂慮的囁嚅著:「這群小孩待會兒不知道會不會找上我們?」

一改昨日下午在路上時不時就與群聚的男性照面,今天早上的旅館周邊小探險顯得清靜許多。只偶爾看見零星的路人,然後就是迎面遇上了路邊那三五個大大小小的孩子們。

我沒多看他們一眼,但他們就挨到身邊來了。稍微大一點的姐姐(?)看起來約七八歲,最小的那小傢伙應該不到五歲。他們捲起了右手的指頭放在張開的嘴前,另一手則攤開掌心我伸來。我知道那是乞討的動作。

我也知道,按照許多人的警告,我不應該施捨,也應該不予理會,眼睛直視向前快步離開。可是,那小小孩拉著我的衣服時,我看著她那樣稚氣的臉龐,竟還是忍不住低頭對她說:「No, sorry!」我不想不想在她心中留下冷漠無情的臉龐!

這樣的話語不管他們懂或不懂,卻成了他們緊跟不捨的暗示。那姐姐和那小小孩持續的輕扯著我的衣服或碰觸我的手臂。我說Sorry的時候,姐姐的眼神中有著憤怒與睥睨。以致,當幾度拉扯得不到回報後,她的輕扯開始轉換成指甲間的掐捏。

我說「No!」可是卻阻止不了她。甚至,她掐在手臂的力量一次一次加大。我只能真的快步往前,將他們遠遠留在身後。

回到旅館後,那指甲的掐痕一直痛著,痛到心裡。不是怨怪她的蠻橫,而是生氣著這個國家的統治者,竟無法保護人民的溫飽,只能任他們在街頭求取生活的基本關照!!!


What is the nation for??? 

2016年7月22日 星期五

路是大家的

路是大家的                                        18.07.2016

如果回到渾沌未清的遠古,如果所謂的「文明」世界尚未進駐,那麼,這個地球上的所有的住民原就應該共同擁有這片土地。

但是,人類先是和大半的動物分隔開來。森林原野動物園成為動物的住所,而人類則不斷的「進化」:在國境之內建起了城市、劃出了鄉村,並且在行路之上也有了更複雜的規劃:公車、汽車、機車、腳踏車、行人,各「行」其「是」!

但這套系統以及所有「文明」的交通規則在印度(或至少在Amahdabad)完全不適用。

公車、汽車、貨車、卡車、嘟嘟車、腳踏車、手推攤車所有可能的機械交通工具全都擁上街道。紅路燈的展示意味多於真正的功能,因為我僅在極少數的路口看見行進者依其指示動作;偶爾出現的交通指揮人士也泰半僅能用力揮舞著手上的指示棒,卻全然無助於交通的盤整。也因此,三線道的路上,可能同時並列來自不同方向的各種交通工具(誰說不能逆向或橫向?);車水馬龍中的喇叭聲震天響,以致我想誰都分辨不出來那是對誰的警示;而彼此之間行進的距離也往往近在咫尺,使得我們甚至可以跟伙伴們隔車握手打氣

而我說的還只是機械化的交通工具。行人以及牛隻、駱駝、駿馬、猴子、雞犬、驢子(甚至還看見一頭大象!)種種大半在許多社會中早已被趕至山林的動物們也同時共享街道:人們或者穿梭在車陣之間,並不以為車子們應該享有更高的優先權;或者就在路邊盤坐,梳起了頭髮或完成黃昏的淋浴,也可能擺張床在分隔島上藉以安眠,我們所熟悉的公私之間的界線泯滅。至於那也許安詳坐臥,也許幽雅站立、緩慢步行在車道上的牛隻、馬兒、雞群,以及穿街而過的狗兒、猴子,啊,還有松鼠們,這裡的街道,就是他們的家!

在印度,路是大家的!



2016年7月17日 星期日

印度有印味

印度有印味                                           17.07.2016

才剛從另一個也是人口超過十億的國度來到印度,對於街道上呼嘯而過的汽車、險象環生的路況、或長或短此起彼落甚至是響徹雲霄的喇叭聲我因此並不覺得太驚訝。但機場邊那在天際扯著喉嚨嘎啞而過的烏鴉,倒是另一種風貌。

這是我的首度印度行。

臨行前,腦子裡對印度的所有印象都是來自報上的隻字片段新聞,以及好幾部在台上映過的印度片三個傻瓜、心中的小星星、來自星星的傻瓜、黑道大哥要出擊。若從這個角度去敘說我的印度印象,那絕對是讚嘆有加。因為這些片子既風趣生動,卻又深刻精準的反應與檢討了印度的諸多教育與社會問題。也因此,當旅館人員幾乎不解英文的與我們用印度話雞同鴨講時,我竟也覺得好親切,好像電影中的語言就這麼的咫尺天涯近在眼前了。甚至路上行走之人,無論男女老少,那深邃的輪廓與眼睛,都讓我覺得彷如電影明星般心裡好讚嘆。

但是,當我和NONO行走在路上,同時且幾乎不間斷的承受著來自路邊單一的、群體的,甚或連呼嘯而過的機車、公車上乘客之頻頻回頭的注視時,那深邃且泰半是男性的眼神就讓我們有些無措:不知道究竟應該回以微笑展示善意或應該收正面龐以免被誤解。

令我們不解的事情當然也不僅於此:公車明明有門但為何行進時總是敞開?路上三不五時就出現的荷槍軍人究竟任務為何?大半在街上聚集的都是男性,那女孩兒女人們哪兒去了呢?

我們離開旅館只進行了不到二十分鐘的小小探險之旅,在街上髒亂、嘈雜與心中眾多的疑問中暫告段落。回到旅館的小咖啡廳,一杯甜滋滋的漂浮冰咖啡和兩球香草冰淇淋各讓我們獲得了舒緩。但令人驚異的是,服務生收走空杯後,竟端上一小盤白色的顆粒小物。咖啡館中英文最是流利的老闆前來為我們解開了疑惑:他說那是餐後免費提供給客人用來幫助消化的東西。我舀了一小匙放在手心,一顆一顆抓起來放嘴裡嚼碎,甜甜的糖衣中竟散發出茴香的氣味。我忍不住在離開時詢問老闆其名稱,以及是否在超市可購得。老闆善意的寫下英文與印度文的名稱,並且囑咐服務生裝了一小提袋送給我們。

印度有印味,絕不只是咖哩!但這味道究竟為何,我還在慢慢認識中。而我相信,短短兩個星期的時間,我也僅能淺嚐為止。到時候我可能會說我喜歡或不喜歡,但是我不會告訴你,這就是印度。




2016年6月28日 星期二

群體與個人

群體與個人                                 28.06.2016

從我自己說起:我從小就不是個喜歡「團體」的人,雖然,我在團體中,基本上還算是個人緣不錯的人。譬如,國小到高中我向來會當選為班級模範生(我看起來是乖乖牌^^);或者,明明五音不全,卻還會在班級歌唱排名中被票選為第三名(真的是拗很大!)。

不喜歡「團體」,倒不是我排斥團體中的人。比較是,我不喜歡群體訂定的統一規範,不喜歡被要求跟別人一樣。簡言之:我是個喜歡「特立獨行」的人。你們想要怎麼樣都可以,但是可別叫我非得跟妳們一樣。

我就是這樣長大的。所以,討厭學校的制服規範!討厭學校對頭髮的規定!討厭和全班一起去參加聯誼!討厭班級一起跳啦啦隊舞要穿迷你裙和紅絲襪!

如果我在MOMO的班上,他一定會很討厭我!

他是個喜歡團體的人!喜歡大家一起同樂!喜歡大家high在一起!喜歡全班都能夠一起去畢旅!喜歡三個年級的數理資優班學生都能很投入他們所舉辦的傳統十三盃比賽中。

我跟他說:我們是不是該學習去尊重不同的人的取向?你喜歡十三盃,我不會反對你舉辦;但我若不喜歡十三盃,為什麼你要我一定要投入?你想要去畢旅,我不會阻止你;但若我不去,你是不是也不要生我的氣,覺得我很掃大家的興?


但是,這篇文章最終要說的不是我和MOMO的故事。只是想說:我們常常需要去區分個人旨趣與團體趨向:一個(群)覺得某項事物很棒很好很有用很重要的人(們),那妳(們)自己就大力盡力努力用力去追求。我尊重你(們),也覺得這件事應該就要停在此(若妳(們)可以說服我它很棒真的很重要,也許我就慢慢也會有同感。但是,那需要時間,也逼迫不得)。可是很多人卻往往很容易越過界線一步:希望透過規定,讓大家一起來做他(們)想要或覺得重要的事。這不是很奇怪嗎?

2016年6月11日 星期六

沒有比較好

沒有比較好                                     12.06.2016

媒體上的影片播了一遍又一遍:她聲調高亢,帶著憤怒,咄咄逼人。

然後,一堆的撻伐尾隨其後:
「網友揚言要到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的辦公室撒冥紙,其他成員稍早離開辦公室時也遭人肉身擋車                        〜聯合新聞網2016.06.11

「洪宅前的抗議人士動作不斷,繼清晨有人丟雞蛋,下午又有民眾拿雨傘戳門大呼「出來面對」          〜中時電子報2016.06.11


以善養善,以惡養惡。
我們沒有更正義一些,如果我們也用同樣的態度去回應這世界所存在的憤怒。更何況,這憤怒還是在這個社會中被滋養長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