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練琴練到手發炎

練琴練到手發炎 29.04.2011

咦,這是那家要考音樂班的小孩,或是準備參加莫札特音樂大賽的學生?亦或是某某樂團的小提琴首席,正為登台加緊練習?哈,答案當然都不是。提出這些問題,純粹是為了調侃一個明明把學習小提琴當成生活樂趣,但最後卻落得此種下場的大學老師--我。

發炎的是我左手的大拇指。在第二指節的關節處,那傷隱伏在內。然而頃刻之間,生活上的許多動作都在牽痛它:打字、拿鍋子、擰毛巾、解安全帽扣、按摩拖車左轉燈、、、。大拇指在日常行動上的孤立無援,在傷痛之時明白照見。

那痛,讓我想起了十二年前的媽媽手。初為人母的我,雖然在閱讀懷孕生產相關書籍時,已得知此病痛之折磨人,也習得懷抱起小嬰兒時該有的正確姿勢;並且,彼時也僅有兩個月的時間由我自己照顧。可是,啊,每隔一個半、兩個小時就要抱起孩子哺餵母奶的頻率,還是讓我的手難逃一劫。沿著拇指往下延伸,那一整塊肌肉幾近癱瘓。比較可佈的是,那傷緊緊地跟隨我一年。雖然試過針灸抹過膏藥,但還是整整一年後,它才恢復了尋常該有的功能。

而這次怎麼就發炎了呢?

第一說:按弦姿勢不正確
拉琴時,左手的拇指原該只是一個輔助。亦即,小提琴其實穩坐於我的脖頸下巴間,左手四指用來負責按弦,而拇指只要以自然的姿勢,輕鬆倚靠琴側即可。但初學者如我,卻在按弦之時,讓它緊張地施力,並且彎曲成不該有的角度。

第二說:練琴時間花太多
原本每週至少有兩天練不到琴,手指因此得以休息過後繼續再戰。但某一週因為學校休假調課的關係,使得我天天都可以練到琴。這下可好,連著十來天,我琴一上手,往往就不想停下來。手指操勞過度,於是成了傷兵。

第三說:爭強好勝得惡果
也許,這才是真正的關鍵。那次的作業對我來說是個大挑戰:三段十六分音符的音階練習,老師將速度訂在60。亦即,節拍器每拍打一下,我就得拉完四個音符;此外,老師還規定,得把三個不同的段落合成一首曲子,完整拉完才算通過。60的速度其實是慢的,如果只拉一個音符的話。但當四個音符得在每個節拍聲響前完成,每一個音的速度即飆成240。其急迫性對我來說,簡直像是,萬馬奔騰。
「一次沒過就算了嘛!」、「拉不到那樣的速度就罷了,慢慢練啊!」我應該這樣跟自己說的。可是我沒有,我只是很努力很用力,一直拉一直拉,完全無視於自己的手指頭究竟被扭曲了多久。等到非得放下琴時,才發現:不妙,手指重傷。

傷了之後,才突然警醒:「我在急什麼呀?」人生漫漫,拉琴,可以是一輩子的事。一週兩週三週、、、總有一天會趕上節拍器的。或者,就像老師常說的:「很難?拉一百遍就會了。」是啊。而且,誰規定一百遍得在一天之內,而不可以分散在十天內練完?我學小提琴,又不為了要考音樂班、參加音樂大賽或登台演出。

這個警醒很重要。如果我忘記了,那,難保沒多久這個BLOG會出現如下的標題:跳舞跳到腳抽筋。^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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