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可以拿回報紙嗎

可以拿回報紙嗎 23.08.2009

我們都沒有答案。但我還是決定前去一試。

那是我們中午過境台北火車站時,在7-11付了錢卻忘了拿的報紙。

這種事我常常發生(原來我是這麼糊塗的人!)。總是忙著收下從櫃臺找回的錢,小心妥貼的收好皮夾、零錢包,然後,轉身,人就走了。付了帳的東西就徑被留置在櫃臺上,等到回神想起時,人往往早已遠離。

但那天,我們偏偏中午換車前去探望媽媽後,晚上又再回到了車站準備搭火車返家。也正好把拔想買點熱飲上車,所以,我就決定要前去問問拿回報紙的可能性。

「拿不回來吧!」MOMO萬分懷疑。「很難說啊!反正試試也無妨。」我在袋子裡翻找出中午的發票,有憑據的就去到了櫃臺前。

當然,情況絕對可以這樣上演:小姐看了發票,說,啊,這是我們的發票沒錯,妳也的確附了報紙的錢。不過,很抱歉,我沒有辦法給妳報紙,因為妳無法證明妳沒拿啊!

真的,從道理上來講,我完全無法為沒拿的東西提出沒拿的證明。

那麼,我怎麼期待情況卻竟然如此上演呢:櫃臺小姐看了發票,走去跟副店長說明事況。副點長瞇著眼睛瞧了瞧發票,說,有剩的話就把報紙給她吧!櫃臺小姐在報紙堆中翻找一番,「中時」全賣光了。我指了指「自由」,問說:「那可以換這個嗎?」小姐再走去問副店長。然後,我就拿到「自由」了。

結果真的就是這樣!

因為僅區區十塊的價值吧!且又有發票為證。所以,就算被騙,損失也不大。也許有人會這樣想。

那麼,再講另一個例子。

學期結束前,在埔里市場的服飾店為媽媽挑選了一件中式的上衣:290。老闆正要幫我打包時,我說不用不用,放我袋子就好了。然後,就忙著付錢、收錢,完全將衣服置之腦後。想到時,人已搭上高鐵遠離埔里。

隔了幾星期回去,趁空時兩手空空毫無憑據的的就跑去了服飾店要衣服:「老闆,我幾個星期前在這裡買了一件衣服,顏色是淺綠色的,下擺這裡有些花樣,可是我付了錢卻忘了拿了。」素昧平生的老闆聽了,從櫃臺下拿出一件整齊收在袋子裡的衣服給我,說:「等好久了,妳終於來拿了!」

對我來說,不管10塊錢或290塊,問與不問,好像並不真的為了要拿回物品,而是想要試探人的誠實有沒有可能獲得信任。

結論因而是如把拔說的:「台灣社會進步了!」

4 則留言:

秋香 提到...

啊,原來是這篇啊。

我因為得到妳的網誌所以正在用心把玩著,並拿給朋友分享。

他說你用blogger就可以在品質部份加五十分...(笑)


之前我也遇過這樣的事情呢,
發生是在從日本剛回來的八月啊。

不過我可是沒有妳這麼幸運了,
硬生生的跟店員大吵一架,
就在一中街裡互相執著著...

還被說是找麻煩...(嘆)
(我最好是會為了三百九十塊,
辛辛苦苦從家裡到一中街找麻煩...)

以長遠的來說,
這也是個行銷策略吧。

因為這個老闆人很好,
所以會再跟他買東西這樣。

有些事情,
為什麼一定要爭個口舌呢?

尤其是這種事情啊,
那家店我永遠都不會再去第二次了。

fisch 提到...

我承認,我運氣常常真的很好。^.^

但我相信,拿不回來也是常理,
因為,
對方不見得會記得當時的情況,
又或者,並不是同一個人顧店。

所以,
最好努力提醒自己,
別再如此糊里糊塗啦!

PS.妳朋友的「讚美」我沒聽懂ㄟ!><

秋香 提到...

因為他也是用這個部落格的,
而我的朋友們通常都是同我一樣自我,
想當然爾,就會認同與自己相同的事務。

因為這個部落格並沒有相簿啊,
這樣網誌多了一點樸素多了一點純真啊,
這樣真的很好呢。

害我都也很想一起來用了呢。

fisch 提到...

那記得要給我網址哦!
讓我也可以來「把玩」一番。^.^